警告 技术剽窃我们已经开始注意到,在亚洲,尤其是在韩国和中国,有些名称类似的公司声称他们是斯特林技术公司(Stirling Technology, Inc. 以下简称STI)以及奥美尔公司(UltimateAir,以下简称UA)的一部分。这些公司还自称是由美国俄亥俄州雅典市斯特林技术公司(STI)开发并获得专利的技术的所有者及发明者。更有甚者,在某些情况下有些公司竟然声称他们实际上就是我们公司(STI)的所有人。 在此,我们要以事实来揭露谎言。 STI,作为ST-5斯特林引擎的设计者及专利拥有者,是世界上这一技术相关权利的唯一持有者。实际上,在过去的大约70年里,STI是世界上唯一一家成功制造了具有商业价值的斯特林循环引擎的公司。“空气—空气全热回收装置”是由STI发明并申请专利的产品,而UA是这一产品的唯一许可持有者并推出了它的能量回收换气设备的生产线。 到目前为止,ST-5斯特林引擎在亚洲唯一的有效许可持有者是日本斯特林引擎公司(Japan SEC),其总裁是 Nobutoshi Tezuka先生。他们是亚洲唯一一家持有生产销售ST-5引擎有效许可的公司。 目前在中国,我们正在就建立合资公司的事项进行磋商,此公司的名称计划确定为“沈阳奥美尔换气设备有限公司”。它将成为亚洲地区唯一有权使用空气—空气全热回收技术的公司。 STI和UA与 韩国WooSeop. Song (Nickolas Song) 先生及其家庭所有并经营的韩国斯特林技术公司(STK)或韩国斯特林引擎公司(SEC)无任何关系。Song 先生一直都声称,在印度,他从一开始就与我们(STI)进行斯特林引擎方面的合作,而且还称他是俄亥俄州STI的所有人。然而,所有这些声称都是谎言。Song先生甚至还拒绝归还由我方设计的斯特林太阳能循环制冷器的原始模型。除了这种偷盗行为之外,他还正在试图将其说成是他自己设计的,并在亚洲进行生产和销售。 中国的斯特林技术公司(STC)(北京斯特灵换气设备有限公司)正在香港运作,但他们无权使用我们的商标。他们是未经我方许可的,也与我们公司无任何关系。这些企业生产的产品并不是经STI或UA设计、制造和授权的。 STI和UA在生产和经营上是紧密关联的公司。它们座落于美国俄亥俄州的雅典市。STI和UA既不归俄亥俄州雅典市的太阳能公司(Sunpower Inc.)所有,也与其无任何附属关系。 无论是韩国斯特林技术公司(STK), 韩国斯特林引擎公司(SEC),还是中国斯特林技术公司(STC),包括他们各自的创立者、经理人及所有员工都不持有STI或UA的股份,并与STI或UA无任何关系。 |